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教学工作 >> 正文

转发教务处《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优秀教师评选的通知》

作者:    审核人:    文章来源: 本站原创    点击数:   发布时间: 2016-05-26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调动广大教师开展教书育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鼓励教师投身于教育事业,推进教学内涵建设,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盐城工学院优秀教师评选办法(试行)》(盐工发〔2011〕38号),决定开展2015~2016学年优秀教师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名额

评选对象为全校所有专兼职教师,优秀教师评选名额占全校专兼职教师总人数的2%左右,非教学单位教师按照学科归属到教学单位参与评选。

二、评选条件

1.政治素质好,思想素质高,教学工作优,教研效果好,科研能力强。具体参见《盐城工学院优秀教师评选办法(试行)》(盐工发〔2011〕38号);

2.近两年所有教学文件材料完整、规范,符合学校教学质量标准,执行效果好。

三、评选程序

1.自我推荐:教师依据评选条件拍摄微课视频10分钟左右;

2.单位推荐:各单位成立5-7人的评选小组,由教师自我推荐,评选小组组织教师教学业务评价、民主评议,根据评选条件择优推荐,确定1-2名候选人名单,并在本单位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各单位推荐出的优秀教师候选人,填写《盐城工学院优秀教师推荐表》,报学校进行资格审查;

3.学校评议:学校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资格审查,按评选名额的1.2倍择优提名,报学校评议组;学校评议组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评选出优秀教师候选人名单,在学校进行公示,并报请学校行政批准;

4.总结表彰:学校对获奖教师授予盐城工学院优秀教师荣誉称号,组织获奖教师上“优秀教师示范教学”公开课,使教师学有榜样,追有目标。

四、材料报送

各位老师申报的老师请于6月7日前将以下材料交学院教务科,学院将组织评审后,于6月10日前将以下材料统一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

1.优秀教师推荐表(附件1)纸质版一式2份,电子版发送至lzh@ycit.cn;

2.优秀教师评选单位推荐人员教科研及奖励情况汇总表(注明排序,附件2)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版发送至lzh@ycit.cn;

3.微课视频光盘一份;

4.单位民主评议过程性材料、学院公示书面材料;

5.教研科及奖励情况等支撑材料;

6.被推荐教师近两年(2014年春-2015年秋)所有教学文件材料,同时提交教学文件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一份(附件3)。

附件: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度优秀教师评选的通知及附件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