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盐城工学院教材管理办法》(盐工发[2014]38号P65-70)(以下简称《方法》)文件要求,2015年秋学期自编讲义编审与印制材料提交在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材料要求
1、所提交的自编讲义底稿的编审质量及排版必须符合《方法》第四条的要求;
2、16学时及以上的实验及实训课程,如选不到合适教材,按教材要求自编实验或实训讲义。翻印材料不可作为教材使用。
3、内容较少且不是必须印制的讲义,教学院部应考虑由任课教师发电子稿给学生;
4、新编讲义需填写《盐城工学院自编讲义申报计划表》(附件3)、《自编讲义稿酬申请表》(附件4);
5、各教学院部须组织人员对提交的印刷材料按《方法》规定的要求进行初步审核;
6、任课教师须认真统计使用讲义的班级及印制数量。
二、提交材料
1、《2015年秋自编讲义编审和印制计划汇总表》(附件1);
2、与汇总表上讲义名称一致的自编讲义纸质底稿,排版格式见附件2;
3、《盐城工学院自编讲义申报计划表》(附件3)、《自编讲义稿酬申请表》(附件4)。
以上1、3材料及新编讲义的电子文件同时发至lijuan@ycit.edu.cn。
三、材料截止时间
2015年7月13日中午下班前,将上述材料集中送交学院教材科。
附件1-4 自编讲义
材料学院教务科
201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