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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教务处通知:关于组织2015年度盐城工学院自编教材出版基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审核人:    文章来源: 本站原创    点击数:   发布时间: 2015-01-28

为了推动和加快教材建设进程,学校设立教材出版基金,资助我校教师主编的用于本科教学的教材出版。现将2015年度我校自编教材出版基金申报工作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符合《盐城工学院教材管理办法》(盐工发〔2014〕38号,P65-P70)规定的申请条件。

2.下列教材重点资助:

(1)经过教学实践检验,使用效果好的修订教材;

(2)反映学科行业新知识、新技术、新成果,内容创新、富有特色的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的教材;

(3)教学急需、填补学科专业空白的教材;

(4)新兴学科、边缘学科、交叉学科的教材;

(5)体现改革创新的实验教学教材和实习实训类教材;

上述教材在申请表的教学单位推荐意见中加以说明。

二、申报、评审程序

1.教学院(部)申报

各教学院(部)根据本单位教材建设规划组织教师申报,积极鼓励高水平教师参与教材建设。同时组织对申报项目进行论证和遴选,确定推荐名单。

2.教务处组织预评审

教务处按照《盐城工学院教材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组织专家预评审。将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及预评审结果提交校教学指导委员会。

3.教指委会议评审

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的专家会议评审申报材料,必要时,可要求申报人到会答辩或委托教务处核查材料。在预评审结果的基础上,校教学指导委员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产生本年度教材出版基金资助项目,并确定资助额度。

4.审批公布实施

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评审确定的资助出版教材的结果,在教务处网页上公示。如无异议,由学校发文公布实施。

三、相关说明

1.凡列入本年度教材出版基金资助出版的教材,出版基金一般在公布的当年建设经费中使用,如跨年度需重新申报评审。教材主编凭与出版社签订的出版合同及相关发票,到教务处办理资金使用手续。教材建设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中止资助。如获批省级及以上项目建设,不重复资助。

2.凡受资助出版的教材出版时,必须在适当位置标明“盐城工学院教材基金资助出版”字样。教材出版后,应向教务处提供样书5套,以便存档。

四、申报材料

1.《盐城工学院2015年自编教材出版基金申请推荐汇总表》(附件1)1式1份,同时提交电子文档;

2.《盐城工学院2015年自编教材出版基金申请表》(附件2)1式2份;

3.修订教材需提交:(1)教材的使用情况证明、获奖证书复印件等请附在申请表后,无须另作附件。(2)修订计划书(包括修订原因、完整的修订方案等),1式1份。(3)教材样书(如有教辅资料、数字化教学资源等请一并提供)1套。

4.新编教材需提交:(1)工作方案(包括编写队伍、编辑力量、经费保障、出版、发行、服务及培训等内容)1式1份;(2)编写提纲和教材初稿,1式1份;(3)同行专家推荐表2份(格式见附件3,要求至少有1位是校外专家)。

五、申报时间

请各教学院(部)于2015年3月20日前将书面材料集中报至教务处教材科,有关电子文件同时发送到cxp@ycit.cn。联系人:蔡小平,联系电话:88168082。

申报工作的有关文件、表格从教务处网页下载。

附件1:盐城工学院2015年自编教材出版基金申报汇总表--XX学院(部)).xls

附件2:盐城工学院2015年自编教材出版基金申请表.doc

附件3:盐城工学院2015年拟出版自编教材同行专家推荐表.doc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