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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1年度校级学术骨干、优秀青年骨干教师选拔工作的通知

作者:    审核人:    文章来源: 本站原创    点击数:   发布时间: 2011-07-09

为进一步加快我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步伐,提升我校学科和专业建设的整体水平,培养省级以上人才工程选拔人选的后备力量,现决定开展2011年度校级学术骨干、优秀青年骨干教师的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及指标

1、坚持“德才兼备,公平竞争,择优遴选,滚动培养”的原则。

2、学术骨干、优秀青年骨干教师的选拔与培养应有利于学校事业发展和学科、专业建设。

3、学术骨干、优秀青年骨干教师的选拔每两年组织一次,选拔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到学科分布。其中学术骨干每次选拔10名左右,优秀青年骨干教师每次选拔20名左右。今后我校省级以上人才工程的推荐人选原则上在校级人才工程培养对象中产生。

二、培养周期和资助额度

培养周期3年。每位学术骨干培养对象的资助经费为1万元∕每年;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为0.5万元∕每年。资助经费主要用于资助培养对象参与教科研项目、学术会议、出国进修等各类学术活动。

三、选拔条件

(一)学术骨干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事业心强,治学严谨,有较强的开拓创新意识。

2、具有高校教师资格,已取得博士学位,并已担任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在本学科领域具有广博、坚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近五年来独立讲授过三门以上专业基础课或主干课程,教学成绩突出。

4、具有稳定的学科或专业研究方向,拟开展的研究工作具有创新性构想并有较大发展潜力。近五年来教、科研业绩突出,且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项:

(1)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列入一类教科研工作量的高水平论文3篇以上,或取得国家授权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1项以上。

(2)在权威出版社正式出版本学科领域内学术专著或国家级规划教材1部,或担任省级精品教材主编,本人为第一作者或第一主编。

(3)主持完成省(部)级以上项目1项。

(4)获得省(部)级三等奖及以上成果奖励1次(前3名),或市(厅)级一等奖成果奖励1次(前3名),或市(厅)级二等奖成果奖励1次(第1名)。

(5)省级教科研团队主要成员(前2名)、省级优秀毕业设计团队带头人、省级精品课程负责人、省级优秀毕业设计指导教师。

(二)优秀青年骨干教师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事业心强、积极进取。

2、具有高校教师资格,已取得博士学位或博士在读,并已担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40岁(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较为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近五年来独立讲授过专业基础课或主干课程,教学效果良好。

4、具有明确的学科或专业研究方向,近五年来教、科研业绩突出,且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项:

(1)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列入一类教科研工作量的高水平论文1篇以上,或发表核心期刊3篇以上。

(2)正式出版本学科领域内学术专著或省级以上规划教材1部,或担任校级精品教材主编,本人为第一作者或第一主编。

(3)主持完成市(厅)级以上项目1项,或校级重点教研教改项目1项。

(4)获得市(厅)级二等奖及以上成果奖励1次(前3名),或市(厅)级三等奖成果奖励1次(第1名)。

(5)省级教科研团队主要成员(前4名)、省级优秀毕业设计团队主要成员(前3名)、省级精品课程主讲人(前3名)、校级教科研团队带头人、校级精品课程负责人。

四、培养对象管理措施及考核办法详见《盐城工学院学术骨干、优秀青年骨干教师选拔、培养与管理办法》。

五、其他有关说明

1、已入选省级以上人才工程者原则上不再纳入校级人才工程的评选范围。曾入选为校级人才工程者不得继续申报相同类型的培养对象。

2、用于申报校级人才工程的成果及奖励不要求以盐城工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

3、选拔条件中的“列入一类教科研工作量的高水平论文”是指发表在SCI、SSCI、EI、北图或CSSCI分类学科排名第1、第2、第3期刊(人文社科)上的论文以及新华文摘、人大复印资料全文收录论文。

4、选拔条件中的权威出版社系指高等教育出版社、科学出版社、人民出版社、人民文学出版社、人民教育出版社、三联书店、商务印书馆、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中华书局。

5、国家级学会及协会项目成果及奖励按省部级别认定,以此类推。

6、文中所涉及的“XXX以上”均含本级,学术骨干选拔条件可作为优秀青年骨干教师选拔条件使用。

7、校级人才工程的评选过程注重业绩考核和贡献,坚持将教科研业绩作为入选与否的主要依据。此外,对于近五年来违反党纪国法和校规校纪者、具有学术不端行为者、给学校声誉造成不良影响者、出现三级以上教学事故者实行一票否决,不得参与学术骨干、优秀青年骨干教师的选拔。已入选者则直接取消其培养资格。

六、填写《盐城工学院学术骨干、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人选申请表》(附件1),并于7月13日前连同佐证材料一并报材料学院办公室。

附1:盐城工学院学术骨干、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申请表.rar